7月4日,国家文物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的要求,以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程序,保证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质量为导向,更好适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办理文物犯罪刑事案件的需要,充分发挥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对依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