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2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区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市区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区1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81处(市区21处),另有文物建筑22处(市区1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