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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化局)文物局开展文物安全及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简报

 2011826日,成都市文物局在龙泉驿区举办文物安全及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各区市县文化、文物局,直属文博单位的领导和执法人员150人参加了此次的培训工作。

   培训班上文物局通报了近年来文物安全事故,传达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的紧急通知”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解读了文物行政执法程序,市文物局文管办领导对我市的文物安全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主体,各区县政府要切实把文物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文物保护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是要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恪守文物保护的原则和理念,坚持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三是要统筹协调形成文物安全工作合力。加强公安、宗教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

 四是要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基础保障。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工作制度体系,配足安全保卫人员,增强安保人员的安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并不断提高安保人员的安防技能。要确保文物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保证库房设备、消防、监控等各项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全面提高技防、物防和消防的能力,并通过设施建设消除防控盲点,延伸文物安全防范的范围。同时对我市的文物行政执法提出了要求,一是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下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二是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单位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巡查和督察等;三是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文物违法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四是文物行政部门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文物违法案件;五是文物行政部门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做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决定。各地要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行政机构队伍建设,研究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装备与经费问题等。

  此次培训非常成功,各市县都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确保各级文物安全,在文物执法方面各市县都表示将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执法程序进行文物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