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文化局: 现将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蒲江文庙大成殿入口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文物保函〔2010〕24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文物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蒲江文庙大成殿入口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川文物保函〔2010〕241号)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