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文化局:
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的宏观调控,优化网吧行业结构,推进网吧连锁发展,规范网吧行业经营秩序,结合我市开展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工作以来的实际,特制定并实施全市网吧总量布局规划。
一、实施原则
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下发〈四川省2008年—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通知》(川文办发〔2009〕62号),实施本次网吧的总量布局规划,按照“整合连锁、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内经济和文化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监管实效、社会反映及灾区重建要求等因素,规范有序地开展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实施工作。
二、实施要求
(一)严控总量
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下发〈四川省2008年—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通知》,在原有存量网吧数量2,339家的基础上,规划我市新增连锁网吧直营门店244家,使我市网吧总量达到2,583家。各地不得突破下达的网吧增量指标,连锁网吧直营门店增量指标可跨年度使用。
(二)合理布局
各地应根据“整合连锁、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充分考虑灾后重建、重点场镇改造、文化旅游区建设、网吧连锁企业直营店布点要求等因素,将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分解细化落实到本辖区的社区和乡镇,并将分解细化后的总量布局规划实施前报我局。
(三)调控增量
本次244个网吧增量指标,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开设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调控指标由我局掌握,主要用于对各地新建城区、开发园区、新设居民集中安置区等需要设置网吧和总量需求发生变化时的调控性投放。同时用于对在我市开展网吧连锁整合工作成效突出的网吧连锁企业奖励性投放。
三、实施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市文化局负责指导全市的总量布局规划实施工作,负责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行政审批工作。各地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地总量布局规划,按照连锁网吧直营门店设立标准、审批流程、审批要件等要求(见附件二、附件三),积极、稳妥、有序的组织开展本地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实施和网吧连锁推进工作,
本次244个网吧增量指标,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开设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各区(市)县要加强对网吧连锁企 业建设直营门店的服务和指导,让直营门店起到示范带动、整合凝聚作用。同时做好对网吧连锁企业在当地开展网吧整合连锁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管理,促进网吧连锁业态的尽快形成。
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受理所有网吧跨区域变更和单体网吧的区域内变更审批,连锁网吧区域内变更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各地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单体网吧变更为连锁网吧按有关流程办理(见附件四)。
(二)坚持属地管理、建立协管机制
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网吧市场管理列入当地政府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间的网吧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网吧市场协管队伍,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做到横向到面、纵向到点、覆盖不漏、联防协管。
(三)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对新设连锁网吧直营店和整合进入网吧连锁的门店,要做到设立一家,监管一家。对单体网吧要继续实行严管重罚, 坚决执行文化部2010年3月18日下发的《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文市函〔2010〕458号相关规定,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及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身份信息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吊证退出机制。
(四)巩固整治成果、继续整治黑网吧
各地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开展巩固整治成果、查处取缔黑网吧。在总量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查处取缔“黑网吧”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凡整治工作不到位、市场监管不力、秩序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地区,我局将暂缓或停止其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
该规划意见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五年。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布局规划表
2、成都市连锁网吧新设及变更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指导意见
3、成都市新设连锁网吧直营门店行政审批程序及申报要件
4、成都市整合连锁网吧经营门店变更程序及申报要件